农村初中学生辍学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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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3日11:58 浏览次数:15583

内容提要:接受良好的教育是青少年获得自身发展和成长的主要方式。但当下有很多农村中学生却未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而走向社会。面对这一社会问题,本文从问题的现状、特点入手,在学生自身、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查找原因,并从社会工作专业角度出发提出对策和针对性建议,以期能对学校社会工作者有所帮助。

关键词:辍学  初中学生  农村  社工介入

 农村初中学生辍学的问题,是目前农村教育中的突出问题,它不仅对学生自身发展造成危害,加大了学校管理的难度,也为社会制造了不安定因素,直接影响达到和谐社会的促进发展。“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学校社会工作者应对农村初中学生的辍学问题,应对服务对象及其家庭积极介入,并促使有关部门(尤其是教育部门)的重视,推动农村教育发展。

概念界定

学业失败。1996年,由雅克·德洛尔任主席的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中指出:学业失败的形式多种多样,反复留级,中途退学,改学没有任何实际前途的科目,以及学生在学业结束时没有获得公认的资格也没有公认的技能就离开了学校的情况。[1]国内学者李季列列举了学业失败的现象“学业失败主要指学生入学后或未完成,或延期完成,或只是部分完成预期的学业目标的现象。它包括留级、辍学、学习成绩较差、毕业生就业和社会适应困难。”学业失败是指针对学生在一定的受教育阶段中未能达到预期的教育目的这一事实进行的一种否定的价值判断。根据其表现的状况,它可分为静态的学业失败(即结果性失败)和动态的学业失败(即过程性失败),前者包括辍学、留级、毕业生就业和社会适应困难,以及学生因学业的原因而采取的过激行为:自杀、犯罪等;后者包括厌学逃学现象、学业不良、学习困难等等。[2]

辍学。辍学是指学生没有完成规定学业发生的中途退学行为。我国教育部在教育事业统计过程中,对辍学的界定是:“辍学学生是指除正常的毕业(结业)和升级、留级、转学、死亡以外,其他所有中途不再上学而离开学校的学生,其总数包括:休学、退学(办手续和不办手续)、开除、转学转出但未在另一学校继续上学的学生。”国家教育部委托山东、湖南两省开展的“义务教育监测实验和研究”项目中,《义务教育实施状况监测指标》(1998)对辍学的定义是:“辍学学生系指除正常的毕业(结业)、升级、留级、转学、死亡和按规定办理了休学手续以外,其他所有中途不再上学而离开学校的学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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