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教委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3年11月26日06:38 浏览次数:2229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实习指导教师承担着在实习期间学生的组织、管理、教学、安全等多项工作任务,是确保实习取得预期教育效果的关键,其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了实习管理工作的质量。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07〕47号)和我委有关规定,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管理,提高实习管理水平,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遴选实习指导教师
各校要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培养,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能切实担负起指导学生实习和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
各校要鼓励青年教师担任实习任务,在实践中锻炼提高。要制订合理的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将实习管理工作业绩作为教师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定的重要指标。
二、加强指导教师培训
(一)提高实习常规管理能力
各校要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常规管理培训,对其进行从实习准备—实习期管理—实习总结的全过程培训,要重点明确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基本职责、基本制度、基本流程、基本活动、基本方法的教育,提高指导教师对实习管理工作的认识,提升其管理学生能力。
(二)提高沟通协调能力
实习指导教师面对的既有实习学生,又有企业内其他劳动者,还有实习企业各部门、各层面的管理人员,沟通协调能力是实习指导教师的基本能力要求。各校要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沟通协调能力的培养,使指导教师掌握沟通态度、沟通方式、沟通时间和地点、沟通对象及方法技巧,实现教师主动、真诚地与实习工作相关方面进行沟通协调,及时化解实习过程的各种矛盾。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是实习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障。各校要认真组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安全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要求、业务程序和流程的培训,重点讲解实习期间可能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隐患特点、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并对学生实习期间应急管理提出具体强化措施,制定预案,切实提高指导教师对实习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生安全。
(四)提高信息收集能力
各校要加强对指导教师信息收集能力的培养,重点加强对信息收集手段、方式、程序的培训,做到信息收集及时准确。每位教师应充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食宿条件、工作环境、周边环境等,对实习学生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做到全面了解,对特异体质学生和学生间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三、明确指导教师职责
(一)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实习前,指导教师应了解实习企业生产经营、食宿条件、工作环境、劳动强度、薪资待遇、企业周边环境及入职条件等基本情况。结合实习岗位、工作内容、实习期限以及专业培养目标,拟定实习计划。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宣传动员和全面教育,讲解实习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同时,收集学生的基本信息,重点收集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有特异体质或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的基本情况。
(二)做好过程管理工作。实习指导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师德规范,不擅离岗位,不私自找人顶替工作。要明确实习期间学校和指导教师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切实履行职责。
1.抓好关键环节安全。首先,抓好学生往返学校及学生上下班的途中行程安全。其次,在实习过程中,与实习单位一道,对学生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做好应急预案,协助抓好生产环节安全。再次,抓好学生心理疏导,化解学生思想情绪,排解矛盾纠纷,协助处理有关问题,消除隐患。
2.做好常规管理。主动配合企业严格学生考勤管理,每日定时或不定时清查学生到岗情况,随时掌握学生的行踪。加强实习学生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对学生请假严格把关,并履行好请假手续。协调企业每周至少组织两个学时的专业教学,不断改进技能教学方式方法,提高学生技能水平。组织实践教学活动,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教学实践取得实效。定期组织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活动。
3.主动沟通协调。一方面定期收集实习学生在生产、交通、食宿、权利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及时沟通企业改善待遇,维护学生权益。另一方面加强与企业的联系,随时掌握学生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配合企业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处理解决。
(三)做好实习总结工作。认真检查学生的实习日志,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报告,批阅实习报告。根据学生表现及企业意见,对实习生做出认真、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并给出实习成绩。同时,认真完成自身工作总结,为今后的教学实践、顶岗实习积累经验。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中职学校要加强对实习工作的领导,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要保障他们的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使他们能全身心投入,以饱满的热情做好学生专业指导、心理疏导、日常管理及教育、服务等工作。要建立校领导巡视制度,不定期到实习企业了解情况,协调解决驻厂师生生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建立考核机制
建立实习指导工作考核机制,对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学校和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在重庆市重点产业特别是信息产业带队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培训进修、骨干教师推荐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不履行实习管理职责的学校和指导教师,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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